一、 学校财务必须坚持“先收后支,量入为出,收支平衡,专款专用”的原则。总务处应在两周内根据学校经费情况,本着节俭原则,编制出经费支出预算,提交校务会议讨论批准。
二、 财务人员应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严格执行财务制度,自觉遵守财经纪律,当好领导参谋,提高学校经费使用效益。
三、 学校物资购买权集中于总务处,其它部门未经总务处同意,不得擅自购买物品,否则不予报销。添置固定资产等大额支出,需经校长或校委会批准。
四、 坚持“一支笔”审批制度,经费收、支,要做到日清月结。加强现金管理,做到收支两条线,消灭坐支现象,库存现金限额1000元。
五、 私人不准借用公款,出纳员对公款不得挪用,应收款有责任及时催收。
六、 不设“小金库”,对不合理的支付会计有权拒付。保障票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杜绝白条支出。
七、 每学期末由教代会组织财务监督小组进行一次财务、账目审查,结果向教职工书面公示。
二OO六年三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