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做好2016年一年级招生工作,规范办学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安徽省义务教育办学行为规范》(教基〔2007〕5号)、《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工作促进新型城镇化进程的意见》(皖教基〔2013〕6号)、《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意见》(皖教基〔2016〕4号)、《六安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6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六教基〔2016〕39号)、《六安开发区2016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和市有关会议要求,制定我校2016年一年级招生工作方案。
一、学区范围
皋陶学校(九年一贯制)学区:
范围包括皋陶社区、三女墩社区和百胜社区。东至杭淠河,南至佛子岭路、三叉河村边界,西至正阳路、东城路,北至寿春路。含企业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购买1年保险)随迁子女,外来户购房定居子女。
二、招生条件
学区内的满六周岁(即2010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儿童。
具体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皋陶社区、三女墩社区和百胜社区居民的满六周岁子女。
(2)、学区范围内购房人员的满六周岁子女。
(3)、学区范围内有营业执照,依法按章纳税经商、办企业人员的满六周岁子女。
(4)、签有合法劳动合同并购买社保的务工人员满六周岁子女。
三、招生人数:276人。
四、招生时间:
8月20~21日上午8:00~11:00,下午2:30~5:00。
五、招生地点:校园内一(3)、一(4)教室。
六、所需材料
1、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复印所在派出所页、监护人页、孩子信息页)。
2、家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预防接种证。
4、以下材料中的一项:
(1)、学区范围内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或购房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2)、学区范围内农民工随迁子女证明材料:
①签订合法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②购买满一年的社保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3)、经商、办企业的证明材料:
①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
②纳税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
2016年6月20日 |